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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姜黎玫的两罐旺仔牛奶,任遇竟有些坐立不安,好不容易挨到傍晚放学,司机来接,却没见着任寻。

司机发动车子:“小寻先回去了。”

“哦。”

任遇抱着书包,旺仔牛奶被稳妥搁在书包最底层。听到任寻不在,他轻轻松了一口气。

“我看小寻刚刚是骑车走的,还说以后都要骑车上下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和任遇闲聊:“他怎么忽然开始骑车了?”

任遇将书包放在脚边,摆正。

“最近有几个同学搞了个骑行社,偶尔一起骑行去远郊。”他解释道。

“呀,那小遇你怎么不参加?”

司机说完就卡住了,又匆匆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啊,接送你们就是我的工作,我就是琢磨着,孩子嘛,多交朋友总是好的,小遇你也别只学习,多好的年纪,该玩也玩玩。”

任遇面色未改,只是淡淡应着:“嗯,我明白张叔叔。”

司机不再说话,剩下的路程车里一直沉默。

任遇靠在座椅上往窗外出神,脚边书包肩带时不时碰着他的小腿。他紧紧攥着拳,隔了一会儿,又俯身把书包重新拿起来,放在腿上。

他是不爱玩,因为觉得没意思。

交朋友没意思,聚会没意思,和人聊天推心置腹没意思,稀里糊涂的合群也没意思。就连学习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只是除了学习,又能做些什么呢?

窗外街景飞逝,庸庸碌碌罢了。

很多年以后他在书上看到一个词,叫做“低欲望人群”,指那些对生活期待较少,兴趣寥寥,基本生存物质即可满足,没有太多欲望的人。

任遇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类人。

倒也不是真的什么欲望也没有。

他渴望一束光,能融解寒冬的春光。今天姜黎玫和他说话的时候,邀请他吃饭的时候,他清楚感觉到心情的变化,好像爆裂的焰火,每一寸骨骼都在叫嚣。

有谁不喜欢明媚的光呢?

哪怕那束光不是只照在他身上。

晚上任寻很晚才回来,样子有些狼狈,似乎是骑车摔了,手掌擦破一块,晚饭时握筷子都有些吃力。

任母给他夹菜,顺便一问:“怎么搞的?骑车怎么还会摔?”

任寻低头刨饭,回答得有些含糊:“......不小心,我也是第一次带人坐后座。”

“带人?自行车带人很不安全的!”

“唔......”任寻依旧没抬头:“社团里有个人不会骑车,我送她回家。”

“不会骑,为什么还要入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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