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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风吓了一跳,差点就真的跳起来了。但他看见了面前人的脸,于是很有风度的缓缓站了起来。

“这不是张老板吗,何以如此,快快请起。”

张天赐跪在地上不肯起来。一方面是他真心感激萧风,另一方面,他希望今天能拉萧风上他的贼船。

但这样一来,他雇的两个仆从就十分痛苦。大明的主仆之礼是很严格的,不管是雇佣的,还是卖身的,都要遵循礼节。

而礼节其中的一项,就是仆随主礼。也就是面对别人时,仆人行的礼不能比主人的低。

这也可以理解,你说主人都鞠躬了,仆人站的跟个木桩子似的,像话吗?所以不但要鞠躬,最好是比主人高一级。主人鞠躬,仆人最好是单膝下跪,主人若是单膝,仆人最好双膝。

但现在张天赐已经双膝跪地,就差三拜九叩了,两个仆人怎么办?他们心里骂着这个不靠谱的东西,只能也跟着跪下了。

这个架势确实把萧风吓到了。他知道张天赐的高粱肯定是卖了大钱,这种时候,户部只有这一个渠道能弄到粮食,不会计较收购价钱。但好像不至于感激到这个程度。

“恩公,我张天赐能有翻身的一天,都是恩公所赐。小弟有一事相求,大哥你不答应,小弟就不起来了。”

转眼萧风就从恩公变成大哥了,关键是萧风还答应了一声。围观群众看看张天赐的胡茬子,再看看萧风的小白脸,心里暗暗好笑。

其实这真不是萧风有意占便宜,他的心里一直都没能完全适应自己的年龄,时常觉得自己还是那个快五十的男人,这个身份当张天赐大哥没啥不对的。

张天赐见萧风答应当大哥,顿时喜出望外:“大哥不弃,小弟愿意将粮店生意送一半给大哥,你我兄弟二人共同经营,同舟共济!”

萧风明白了张天赐的小心思,这是尝到甜头了,想要抱自己的大腿。不过他犹豫一下,并没有马上拒绝。

自己测字挣钱只是权宜之计,就像拿宝剑砍柴一样,不但浪费,而且对自己身体也不好。测字真的很累,比那啥都累,否则他也不会一连休息这么多天。

要想在这个时代里好好活着,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他需要更多的平台,发挥自己的本领。他的本领绝不仅限于那本上天眷顾的《仓颉天书》,作为一个穿越者,他的商业本领,他的前瞻性,他接受过的教育,都是他的本领。

要不,就从粮店这个小-平台开始?

张天赐虽然有点小缺点,比如好色,脾气不好。但也有很多优点:比如肯吃苦,讲道理,感恩,这样的人是很适合作为商业合作伙伴的。

“那我占你便宜了啊。你的高粱挣钱了,但收高粱的主意不是我免费给你的,而是你花了二两银子测字得到的。你并不亏欠我什么,这样要你一半的股份,不是我的做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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