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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骷髅48小时(1) (1 / 3)

天气渐渐凉了,总算是把炎热的夏天熬过去了。

“小鹏,走了。”郑浩在门口喊柳鹏程。

卫生间里的柳鹏程急忙把口中的刷牙水吐出去,用毛巾把嘴边的白沫子吐掉。对着镜子呲牙看看自己两排亮白的牙齿。这才满意的出门。

郑浩搬进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他和赵毅不一样,赵毅和柳鹏程在一起,那就是胡吃海喝,不过看看书算是正经事。

郑浩是省边防总队机动大队出来的,讲究24小时备战。所以柳鹏程的摩托就长期放在了公安局车棚里,早晚和他一起跑步回家。有的时候还要早来一会儿,做做器械训练。

按照郑浩的话说,柳鹏程的身体条件非常好,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来炼出来的,要是这么就荒废了,太可惜了。

柳鹏程深以为然。

其实郑浩也够悲剧的。本来他不用两地分居的。

他在省城服役,他老婆是省实验中学高三老师。他退役转业到了瑞城公安局,她老婆工作调动到瑞城一中。这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山边县出事了,刑警大队全部打破重组。领导就看上了他。

他去山边也没有问题,更何况,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要知道他原定的转业单位可是巡警支队。他倒是很顺利到山边县局报道了,到他老婆那里,出问题了。

九十年代的省实验中学可是全国排名前三十的名校!他老婆是高三物理老师!瑞城第一中学怎么可能放人?坚决不放人!

工资可以加,按照省级骨干青年教师走!房子先给了,不是两地分居吗?周末起码给你们一个能团圆的地方。正在瑞城第一中学冲击省级重点的时候,要往外调动骨干,那是不可能的!

于是,悲催的郑浩就两地分居了。

他住宿舍和一群小年轻挤在一起也是为了省钱,在部队的时候住部队的房子,这转业了总得有自己的房子啊。

结果他挤了几个月宿舍之后,瑞城中学给房子了。代价是他两地分居。

不用再攒钱的郑浩这才找到柳鹏程,打听租房的事儿。这一打听,就成了柳鹏程的室友。

两人从家里跑步到公安局食堂,据郑浩推测大概是3700米左右。

柳鹏程喝了一碗小米粥。吃了一个鸡蛋,两个玉米面和白面两合面馒头,就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继续整理案卷。

案子是重伤害。办案人是他和董老师。

其实这个案子非常简单。

某村有两个大嫂,那种随时随地可以口吐莲花,村里人都绕着走那种大嫂。

大概是基于一山不容二虎的生物学基本规律,她俩在村里非常不对付。

案发当日,两人在村口小卖店相遇。

先是文斗。各自问候对方直系亲属以及祖先。

然后互吐口水,开展化学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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