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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章:意图改变历史的原因 (1 / 3)

清人入关,攻城掠地,屠戮之惨,人理灭绝,余握管至此几于一字一泪,有不忍书而不忍不书者,明室渡乡,庙堂上下前仆后继,干死如饴,其义烈忠忱直足耀日星而动山河。一一《南明史:义例》

清初大屠杀(仅仅是有正史记载中的一部分),(出处过多的,至多选其中的三处):

辽东之屠:10万以上,《朝鲜王朝实录》,《清世祖实录》;赵州,不详,《兵部行稿》;济南,不详,《兵部题行》;畿南:5千,《清世祖实录》;曹州,不详,《曹州志》;大同,全城只剩5人存活,《清世祖实录》;朔州,不详,《清世祖实录》;汾州,40万,《清世祖实录》,《汾州志》,《明清史料》;泾县,5万,《明清史料》;扬州,不详(扬州十日大屠杀是真实存在,但《扬州十日记》真伪还不能确定,为了防止被清粉骂,所以写为不详);嘉兴,50万(后人推测);江阴,17万2千以上,《江阴守城记》;蒲城,不详,《清世祖实录》;嘉定三屠,5万以上,《嘉定乙酉纪事》;常熟,5千,《海角遗编》;昆山,4万,《归庄年谱》,《昆新两县续修合志》;金华,5万,《浙东记略》,《金华府志》;赣州,20万,《赣县志;平海,不详,《南明史》;邵武,不详;湘潭大屠杀,城中生者不满百人,《湘潭县志》;同安,不详;南昌,10万以上,《江变纪略》;信丰,不详,《西江志》;南雄,2万,《南雄县志》;广州大屠杀(庚寅之劫),一说70万(不可信,出处不明),一说10万以上,40万以下(后人推测)《鞑靼战纪》,《广州市宗教志》《续明纪事本末》;潮州,10万,《平南王元功垂范》;四川大屠杀,40万以上(后人推测,四川在明清交接时,死者在300万以上(一说685万),而被张献忠杀害的至多14万,但其中究竟是哪些死于战乱、瘟疫、饥饿,哪些死于清军屠杀已经很难分辨),《中国人口史》;永昌,不详,《清世祖实录》;潼关,不详,《清世祖实录》。

清军屠杀模式:清军头领发布屠城令,实施集体杀戮,和集体强奸。屠杀后,男子人头筑”京观“,女子“取阴肉或割**,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顺治二年(1645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八壹中文網

顺治二年(1645年)5月9日,“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清政府的自述:

《清世祖实录》卷十七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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