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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4章 1044混蛋 (1 / 3)

瞿语的府邸被安排在梨花城内一清幽小院,按照苟百利说的,本来瞿语是打算住在城外的。

但考虑到瞿语等人的安危,没同意。

苟百利同意,微乙等人也不会同意。

作为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班底,这点情面还是有的。

无论奉先谁当家,自己的家属还是能得到照拂。

夜色渐深,在苟百利的引领下,走到西城区偏僻处一处大门紧闭的小户人家,门匾上简单书写着‘鬼府’两个大字。

一眼便可知是自己的府邸,别说梨花城了,就算是整个奉先郡。

除了自己这个用鬼厉化名的家伙之外,也没见过有谁姓氏怪诞到姓‘鬼’的。

苟百利驻足,“大人,到了。”

“我知道。”

抬眼打量着这有些残破的院落,孙明心情些许起伏。

包含着某种的感慨,一丝回家的期许。

尽管潜意识里面,孙明一直反复提醒自己不要和这边的任何人产生关系,家一直在华夏。

但无论孙明愿不愿意承认,瞿语都是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子。

以为孙明误会,不满意这座残破的府邸,苟百利急忙的解释,“大人,不是卑职不给夫人好的住所,而是夫人喜欢” 孙明明白苟百利的意思,恬淡的笑了笑,看着陈旧显得有些年头的小院墙头,“这是瞿语的风格,有派人暗中保护吧?”

“当然有的。”

“那就行,做的很好。”

轻描淡写的夸奖一声,落进苟百利的耳朵里面就像是天籁之音一样,忒欣喜了。

“这是卑职应该做的。”

跟在孙明身边久了,就知道能让他称赞就说明他心里记下了这个人。

有好处的时候,肯定能想起来。

看看现在奉先军中的实权人物,那个不是当年孙明一手从普通百户甚至小兵中提拔起来的。

都统微乙不过近卫出生,两路都尉的风千还是降将,像是混成一、通召那些人,当年那个不是赤膊子敢干架的小人物。

再看看现在,谁不是手握重兵。

相比较之下,他苟百利算是混的最差的了。

若不是被他便宜小舅子坑了一筹,恐怕他苟百利如今的地位不在前面这些人之下。

孙明拍了下苟百利的肩膀,“去敲门吧。”

“是、是!”

苟百利急忙点头,走到大门前轻声敲动了下门环。

声音可不敢大,要是惊扰到了府中的夫人就是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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