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离去 (1 / 3)

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蓝礼正跑去上历史课,结果“当头一棒”突然来袭。

“劳勃叫史坦尼斯去君临,为什么要我也跟着?”学士房内,小桌对面的男孩对此发表抗议。

他还想着等那矮个子泽地人返回来后再想办法偷他的匕首呢,可眼下自己要是去了君临,指不定还能不能见到他。

“我想这一定有他的理由。”早晨的阳光从侧面岩石墙壁内嵌着的窄小窗口照应进来,将老人笑呵呵的半边面孔笼罩的分毫毕现,尽管皱纹密布,但却似乎充满生机,只是另一边影子遮挡的脸却显得非常苍老。

“也许劳勃想念他亲爱的小弟了。”

可拉倒吧。

蓝礼闻言撇了撇嘴。

在他不满一岁的时候,这一世的父母就遇船难去世了,老学士以及一位最近死去的叔公负责照料他们三兄弟,但这毕竟比不上亲生父母来的强。

而且虽说属于亲兄弟,但他与劳勃还有史坦尼斯这两位哥哥的年龄相差十多岁,代沟很大,根本不是一代人。

同时前者早早就跑去谷地当养子,很少回来,后者则整天臭着张脸,似乎所有人都欠他钱似得。

这种情况下,尽管见面会感觉有亲切感,但兄弟三个实际上并没有太多亲情可言。

“我能不去吗?我感觉肚子有点疼,我好像生病了。”他尝试迂回办法来解决。

“没关系。”老人不紧不慢地道“距离出发时间还有三天,孩子,我会想办法把你的病治好。”

“我跟着他们,会不会拖慢速度啊?”蓝礼皱眉假装忧虑“要是劳勃叫史坦尼斯有急事,那不就耽搁了?”

“这个也不用担心,”老人摆了摆手“事情没有那么急。”

“我不会骑马,怎么去?”

“当然是有马车。”

蓝礼感觉自己有点词穷了,叹了口气后,他转移话题问“那你会和我们一起吗?克礼森师傅?”

“我服务的是这座城堡,孩子。”老人摇了摇头“我会辅佐洛马斯爵士管理这座城堡,然后等你们回来。”

洛马斯爵士是胖墩埃林的叔公,全名是洛马斯・伊斯蒙,而今似乎被指派为风息堡的代理城主了。

“孩子,君临没那么可怕,你已经是个大人了,总要出去见见世面。”

这话听起来就像是在哄小孩,蓝礼闻言翻了个白眼。

“好吧,三天后出发?”

“是的,等大部队准备完毕之后。”

点了点头,蓝礼不再多问这个问题,转而开始问起了今天的课程。

老人回答道“今天我们讲多恩征服记,这本书的撰写者是坦格利安王朝第八位坐上铁王座的国王戴伦一世,他又被人们称为少龙王戴伦,年仅14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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