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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金并 (1 / 3)

“这可真是令人头疼。”

坐在办公室里的男人正在和自己的手下抱怨。

“明明手下的人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源源不断的有人想加入我们。”

“再这样我连手下的饭钱都交不起了。”

“所有的店都在赔钱,我觉可以把库存的装备卖一些,反正我们的人比较能打,用匕首应该也能拼过别人。”

“亚当斯!别修指甲了!快帮我想想办法!”

这位正在抱怨的黑帮大哥就是纽约最大的黑道势力头子,金并。

正在修指甲的年轻人叫做亚当斯,只有十五岁,是金并的私人医生,兼顾军师的职务,是金并为数不多的值得信赖的手下。

亚当斯满不在意的说道“别这样啊boss,先代首领才刚刚过世,现在这种纷争也不过是两派交战导致的,毕竟首领死的太过蹊跷,老一辈干部都对你持怀疑态度,只要你做的够好,他们会重新站到你身边的。”

金并陷入了回忆。

先代首领的死发生在几个月前。

那个半只脚要踏入棺材的家伙被自己亲手掐断了脖子。

金币是刺客出身,做这件事实在是再熟练不过了。

他掐死首领的时候这个男孩就在旁边。

在成为自己医师的时候他正是先代首领的医师。

事实上金并没有谋权夺位的意思。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个15岁的男孩一手策划的。

他在几个月前把金并叫到先代首领的屋子里。

那个年老体弱的首领双眼空洞的躺在床上。

或许他已经不能被称作首领了,只是个连下床都做不到老人而已。

他把亚当斯叫到跟前。

那个少年恭敬的站在床边,侧耳恭听。

“我说命令,你去传答。”

“是,首领。”

“杀了他!”

“杀了谁?”

“威尔逊・菲斯克。”

这一幕被金并看在眼里,那个时候他还不叫金并,而是叫威尔逊・菲斯克。

首领为什么要杀他?

亚当斯手里拿着半寸长的手术刀,不断的向他靠近,金并不自觉的后退了一步。

他的眼中充满杀意,是真的想杀了金并!

这个十五岁的男孩很强,他就是美国人经常说的天才,不但有高超的医术,还有极其优秀的身体素质。

但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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