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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断先回家拿吉他,此时钟蕾刚回来。

两人简单聊了聊。

钟蕾看起来情绪不高,原本以为卖歌是很简单的事,没想到真做起来依然困难重重。

她说道:“我见不到酷歌的高层,只能和版权部的基层员工谈,但他们的权限太低了,给的条件都很苛刻。”

陈锋好奇道:“不是说现在酷歌的条件很优厚吗?”

“那只是相对而言,但在别人眼里,新人终究是新人,相对于别人的苛刻,他们也只是稍微宽松点而已。不争取的话,我们还是很吃亏。”

陈锋点头,“那也是。”

“我一定得想办法见到他们的版权部负责人,和基层员工谈一点意义都没有。”

陈锋想了想,“这毕竟是我们的第一首歌,对方给的条件保守也很正常。实在不行的话,也不用强求。有句话送给你。”

“什么话?”

“今日的我你爱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不必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重要的是抓住机遇走出第一步。”

钟蕾噗嗤一笑,“你要不加后面这句话,就得给人版权费了。”

“对了你这是打算去哪?”

见他背着吉他一副要出门的样子,钟蕾随口问。

但刚问出口,她又马上反应过来,陈锋想去做什么是他的自由,自己问太多了。

“再去找找灵感,尽快写出第二首歌来。”

陈锋没说实话。

钟蕾稍微偏偏头,“我本想劝你创作不能急于求成,灵感从来不能靠强迫,但我似乎根本没有说教你的资格,你一定有你自己的打算。所以,祝你顺利。”

“嗯,谢你吉言了。”

陈锋回答得很高冷,但走的时候脸稍微有点红。

实不相瞒,我已经成功了。

第二首歌《夜已深》早就写出来了,并且还是你的歌。

承让了。

陈锋曾经无数次路过芍林路,但却一次没进入过夜场。

不是他不想,是他舍不得花钱。

这次也一样。

在他走进乐美酒吧的大门时,还发生了个小插曲。

其他顾客见他身背吉他,以为他是新来的驻场歌手。

有两个女顾客十分热情的凑上来想要留电话。

陈锋哪曾见过这阵仗,连连摆手,“不了不了,我不是什么歌手。”

“咦,高冷。”

棕色大波浪的妹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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