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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 (1 / 3)

余父余母也不是不疼闺女,在确定了下乡的时间,两人就想方设法换了各种票,又去买了不少东西,吃的用的都有,就怕女儿去了乡下过不好。

嗯。

也算是另一种补偿了。

十天后,余姝提着大包小包,上了火车。

她下乡的地方叫平山大队,光听这名字就觉得穷,山多路难走,再不济想想愚公移山吧。

大队有安排驴车来接。

这一批知青三男两女,年龄都差不多,在火车上待了两天,吃不好睡不好的,个个脸色都不好,五月份了,车厢又闷热,身上一股子怪味。

“平山大队的知青,这边!”一大叔在不远处吆喝。

几人勉强能听懂。

便都提着行李快步走过去。

余姝最小,力气却不是最小的,十七八岁的少女又不是养在深闺要人伺候的娇花,青葱挺拔,昂扬向上,以前上学的时候也是要背着大书包走着去学校的,每天锻炼着,体质杠杠滴!

她一手提着一个大包,肩上还背着个书包,看着近在眼前的巍峨高山,眼里一片茫然。

茫然,生活还要继续。

知青的生活很简单,那就是每天下地干活。

住在知青点,每人交出自己的口粮,再由人轮流做饭,不过,每天的粮食都要经过计算。

别说抠,这是节约。

别月初富二代,月末穷光蛋,要知道这可是个没有花呗借呗的时代,提前吃完了那就只有预支下个月的了,那下个月就得饿肚子。

宁可每天少吃点,也得每天肚子里有食物。

余姝跟另外三个女知青住一屋,同在一个屋檐下,小摩擦矛盾避免不了,大体上算融洽。

她的生活很规律。

平时上工,周末会跟知青们坐村里的驴车去镇上,去国营饭店改善改善伙食,再去供销社买点必要的东西,月初去邮局领快递跟信,都是家里寄来的,是她临走前都说好的。

不然,凭啥。

哥哥们男子汉大丈夫不下乡,偏要她一个小姑娘去吃苦,若再啥也不给,呵,脸呢。

也不怕邻居同事笑话。

日子流水般匆匆而过。

余父当初说好的‘过段时间找人把她弄回城’也像是泥牛入海没了音讯,除了每月那点东西,余姝像是被遗忘了,特别是在二哥结婚后,余母在信里提了一嘴,说是已经怀孕了。

余姝便明了,自她离家那天起,家里就没她的位置了。

她会变成一个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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