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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原来你喜欢看这个 (1 / 3)

这段书的内容是什么呢。

说的是段誉和乔峰在酒楼里面喝酒,一连喝了三十多碗,俩人是越聊越投缘,索性就结为了异性兄弟。

李臻在这一点的处理上很巧妙。

他刻意的减弱了段誉喝酒的偷奸耍滑,因为这种情况听到后世之人的耳朵里还好,其他的不说,光说那连喝三十六碗的“壮举”,现代人听着就得迷糊。

可在这个时代,如果一个人能一连喝三十六碗酒,但凡听说了,或者见到了,那都得佩服至极的喊一声“壮士好酒量”。

能喝酒,便是豪爽。

人豪爽,便可与之结交。

说书不是什么照本宣科,也要分场合、分观众、分特定的时代。

所以,在这边的处理上,李臻改成了段誉用那雄浑的内气化解酒力,然后开始重点描写乔峰。

“列位,段誉说到底,是个公子哥的身子。别看他身有雄浑内气,可终究不是江湖人。但这乔峰便不同了。是左一碗右一碗!段誉瞧的分明,心说我这都在这偷奸耍滑的用内气化酒,可这位可是实打实的三十来碗下肚,眼瞅着是越喝越精神!当真好酒量!”

一群人听的是连连点头。

可不么。

一连十几碗酒,还没怎么聊天,就干喝。

这酒量可真好。

把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李臻笑呵呵的继续说道:

“喝酒这种事,您各位可记住了。虽然老话说是酒要少吃,事要多知。可是,更有句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话一出口,红缨眼睛就一亮。

默默的又把出自守初道长之口的话语记在了心里,打算回去说给小姐听。

“人生在世,就跟今天您诸位的桌前之友一般。能坐在一桌,便是缘分。而若能把酒言欢,在这天寒地冻之日凑一起,那几位的情义可就比天还高了。乃情比金坚之义!“

随着李臻的话,这群罗衫客更是连连点头。

有几桌人干脆便拿起了面前的杯子,是酒便直接同饮。

而若是茶,则干脆一摆手:

“小二,上酒!”

尽显豪气不说,说完这话,还得对李臻拱手表明无意打扰到道长说书。

最后留一句:

“今天这顿我请。”

李臻看着乐呵,但嘴里不停。

把一段酒宴说的是畅快至极,而众人的思绪也在不知不觉间,从关注段誉变成了关注这位忽然冒出来的乔峰身上。

接下来,酒宴结束,俩人是越聊越投缘,在李臻说到二人结为异性兄弟,结义金兰之时,这一屋客人借着酒劲就在那喊好~

而不知不觉间,福隆楼的窗边也都趴满了在外面听的人。

没办法,实在进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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