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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被嫌弃 (1 / 4)

其实桂花赤豆元宵的做法也不难,关键是怎样做的入口爽滑,闻着气味馨香,吃下去觉得舒爽才是最重要的。

这是一般的人家都会做的事情,稀里糊涂做了也就做了,可是就像所有在外做饭菜生意的一样,自己家里的菜总不如外面卖的好吃,也许这是抱着这种想法。所以自己做的这种特别简单的桂花赤豆元宵才受到了不少人的欢迎。

所以卖的特别的好。

收拾完了之后,李极彩就跟着李极夜出门了,她不是不认识绿云书社的地方,而是只是单纯的想要跟着李极夜的脚步,一步步的走进去而已。

绿云书社的位置,因为是面向百姓开的,所以也在南城区当中,并不是在其她什么一般人进不了的地方。

找到它的时候,它是在一书画一条街上,旁边都是开满了字画铺子,买笔墨纸砚的都有,所以相对而言这些店铺都是开在一起的这样卖东西都卖得出去,绿云书社的招牌很大,说是什么名人亲自提字的牌匾。

主体是一栋两层的小楼,据说有个挺大的后院,但是后院通常一般都是闲杂人等不许进去的,一楼基本上是一些书桌,茶水供应的地方,二楼才是书籍和绘画等摆放的地方。

墙上挂了了许多的,字画供人家欣赏,然后书籍都是,书籍都是堆放在桌子上面,供人家随意取用。

笔墨纸砚都有现成供应的,这些都是书社里免费的。

别看只有一栋小楼,但是在二楼的空间上好像是跟其她的地方,其它店铺的二楼连接起来的,所以它的二楼实际上面积特别的大,占了大概约有四五个铺面不止,但是一楼的话,只有一个铺面并没有占据太多的空间。

这样倒是挺良心的,没有一家独大的感觉,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李极彩对绿云书社的印象非常好。

可是当她打算踏进店里的时候,迎面而来的气氛让她瞬间就变了脸色,被人拦着是一回事,有敌意就是另外一件事了,怎么,看不起她?

“这位,我们这里不是什么人都能进。”

若是女子,一般要称为小姐的,可是,对方看不上李极彩,所以才直接称呼“这位。”

“……”李极彩迷茫地看了眼李极夜,又看了看绿云书社招待客人的专人,性质跟小二无异,李极彩是这么理解的。

“她是我姐姐,想进去参观一下。”李极夜觉得当初自己在绿云书社一番献技已经让所有的人都刮目相看了,他觉得那些人应当都会给他面子的。

但是实际上人家看都不看李极夜,反而径直眼睛直勾勾的瞪着李极彩,心想这么看起来一般的女子竟然还想进入他们的书社。

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实在是太可笑了,敢问这都城里面,如果没有一点学识的,不是个才子的哪个敢进他的绿云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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