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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守株待兔 (1 / 4)

平岚岭的一角,一片茂密的森林中,芍药看起来心情不错,优哉游哉地与林间漫步

她的怀中蹲着一只可爱的白兔,白兔的耳朵正被他不停揉搓,时而拉直,时而折叠,玩的不亦乐乎。

那白兔倒是很配合芍药,无论后者如何摆弄它,都极其乖巧,一般的野兔是万万不可能如此听话。

红宝石般闪亮的兔瞳,其中蕴含着超乎寻常的灵性,四足蜷缩起来,不敢有丝毫逾越。

她叫霞。

霞是一只兔妖,作为平岚岭扛把子的干孙女,霞的前半生过的还算不错。

自幼生长在马戏团的她,身边聚集着一大票动物朋友。

有会钻火圈的老虎,王二憨;有会用鼻子画画的大象,程大象...

霞不是马戏团的员工,她是马戏团二小姐最喜欢的宠物,马戏团食物链的上层阶级。

在这里,只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望不到尽头的囚徒生活。它们不是活着的生命,只是马戏团的赚钱工具。让那些莫名而来的游客,感受平岚岭自然风光的工具。

高兴了赏它们几口饭吃,不高兴,就是一顿鞭挞。

哪怕是霞,也不过作为一个让二小姐欢心的玩物存在。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

马戏团中,没有原始的食物链,没有天敌。老虎可以和熊瞎子拜把子,羚羊会躲在豺狼身后,打发走好动的狒狒。

所有还活着动物都相依为命,哪怕种类不同,甚至有的还互为天敌,可它们却莫名在对方体内,感受到一股久违的亲近。

霞本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到她生命的尽头,直到有一天自己老了,毛发不再光洁,行动也不再迅速。

无法讨的主人的欢心后,被随意抛弃在森林的某个角落。

但有一天,意外发生了。

那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她又偷偷去看望王二憨,给他带了一点自己在山中挖的草药。每次王二憨因为反抗驯兽师,那个拿着鞭子,人憎狗厌的独眼地中海,都会满身伤痕。

她至今都还记得,那天王二憨的模样,额头的上王字威风凛凛,一条条丑陋的疤痕与他毛皮上的斑纹融为一体。

他站在铁笼中央,头颅扬起,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铁笼外,娇小的小白兔。

“小不点,你要和我一起走吗?”

拇指粗的铁条被虎掌轻易掰开,像是一团橡皮泥。

霞不知道王二憨为什么会说人类的话,自己为什么又听得懂。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她点了点头,能和这些伙伴待在一起,是她最大的幸福。

王二憨越过呆愣在原地的霞,一对虎掌托住她,将其高举过头顶,放在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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