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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我的罪恶永远由自己定义 (1 / 3)

我是阿尔德里奇・基里安,在2000年,我认识了一位被誉为“美国英雄”的“军火公司天才”,托尼・斯塔克。

我在美国西海岸出生,在还不会说话的时期就被父母丢弃在福利院的门口,依稀记得,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晚上,雷鸣声穿透天际,令人灵魂都在颤抖。

随后,我艰难地在福利院里成长,因为身高原因被人嘲笑、被比我大的孤儿们逼着吃下地上的剩饭――在几十年前的美国,这很正常。我不恨那些孩子们,因为我把他们全都拉来做活体实验了。

从无数次被按在洗手池里、无数次被抢走饭碗的经历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混乱的世界,只有恶人,才有资格活下去,也许你会奇怪,恶人终究会遭报应的――但我没有选择,况且,某位老人告诉我,做恶人比当好人难得多。而我自认为自己当恶人的水平还不错。

达尔文的弱肉强食森林理论,就是这个操蛋的国家最真实的写照!

我在十二岁那年,被一个女人领养了,一脸温和的她在到家后就把我关进了地下室,那座该死的地下室里关着十多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

“好啦,你们好好玩哦,妈妈之后就来照顾你们~”说着,便将手中染血的镰刀放下,拖着一个比我小的孩子的尸体走了出去,血迹顺着铁笼延伸到那锁死的大门,像是一条不归的死路。

后来,和我关在一起的人越来越少,吃着老鼠肉的我顽强地活了下来,现在想起,当时我要是死了该多好?不过,我在一片黑暗中找到了一丝微弱的亮光:一位女孩,她金色的长发和白皙的皮肤令我着迷,即使是在昏暗的地下室,她的脸都好似在发光。

我们经常凑到一起偷偷讲故事,趁在那女恶魔不在的时候亲吻,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抓住了未来,而我下定决心不让未来从我的怀里溜走。

在一次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像条狗一样被扔进笼子的时候,我洋溢着高兴的笑容,从怀里掏出一个易拉罐铁环,轻柔地套在她的手指上。

“我愿一生一世守护你,”一个没有学历,没有房子和车子,也不知道成年才能结婚的愚蠢少年就这么天真地将一个易拉罐铁环套在了女孩的手上,“我发誓,爱你直到永远,爱丽丝・怀特霍尔小姐。”

她说愿意,随后我们俩紧紧相拥。

她被拖出去的时候,依旧用不用担心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全然不在乎自己鲜血淋淋的金色头发和渗血的双腿之间。

又是一道血痕,那不长的一条鲜红如同一把利刃,毫不留情地刺穿了我这个懦夫的心脏,我很想大声吼叫,却不敢,也知道没有任何用,说不定还会丢掉自己的命――要是真的这样就好了,我也能和她死在一起,可惜,我当了懦夫。

某一天,那女恶魔被警察击毙,场景是如此不真实,窗外秋天的落叶是金黄色的,纷纷扬扬飘落在地上,阳光从树叶间洒下,将整个树林变成梦幻般的神秘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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