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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出院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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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小天接听了电话,是蝙蝠打过来的。【文字首发】

本来蝙蝠的任务是监视在程春娜身边,现在目的已经达到,来送钱的程蝶衣却被蝙蝠吓死了,至少蝙蝠是这么认为的。萧小天看过之后,认为这程蝶衣是被人下毒害死,蝙蝠这才找了朋友帮忙,找了一个已经卸职的法医解剖之后,证实了萧小天的判断。蝙蝠打过电话来,就是像萧小天说明这一点。

但程春娜的死似乎成了一件悬案,是谁下的毒?谁在幕后指使着这一切?

最重要的是,这件事是程春娜与程蝶衣之间的恩怨,还是牵扯到萧小天和刘莉以及他们的药品营销公司?

按照萧小天的判断,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毕竟如果仅仅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恩怨的话,没有必要用这么麻烦的办法。

下毒,等着程蝶衣找到程春娜之后意外的毒发身亡……这手段也太罗嗦了些。物质反常必为妖,这是萧小天一直坚信的道理。

另外那法医在死者程蝶衣的身上发现了交合过后的痕迹,说明她在来见程春娜之前,和一个不知名的男人在一起。法医提取到了那男子的一种“乳白色体液”,准备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判断。

“还用不用去医院继续监视程春娜那个小姑娘?”蝙蝠说完自己的事情之后,继续问道。

“当然。”萧小天言简意赅:“现在就去,我也去。”

三鹿市是省会城市,市急救中心建设的并不是十分豪华。毕竟上面还有省级的急救中心以及大大小小十来家官方医疗机构。

但市急救中心比挂名省急救中心的那一家还要忙一些,不是因为它这边医生名气大,而是收费比较低廉,贴近平民化。

市急救中心建设在三环路,七层的建筑宽敞明亮,忙而不堵。

两人在急救中心碰面,萧小天是开车来的,蝙蝠是跑过来的。

萧小天一直希望蝙蝠能跟紧社会步伐一些,难道你找了女朋友,也天天用跑的不成?就算不是自己开车,至少也要养成打车的习惯。毕竟蝙蝠现在的家当,比萧小天要丰厚不少。至于究竟丰厚到什么程度,恐怕蝙蝠自己也说不清楚。

“跑着比较快。”蝙蝠一直拿这句话搪塞萧小天,说什么也不肯打车。萧小天无奈之下也就随他去了,毕竟这个疯子还干过从三鹿市飞奔到东江市的壮举。尤其是这个壮举还建立在蝙蝠身后背着一个人的情况下。

接近三百里的路程,这疯子竟然比驾车还跑得快……有时候萧小天真想建议他去参加奥运会的田径比赛,那至少跑步这个项目,别人是拍马难及的。

蝙蝠摇头拒绝,理由是怕把其他的运动员裁判员吓死。

保不齐真的会吓死一个半个的。蝙蝠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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