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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一章 回归后的施政(下) (1 / 3)

听了高原的话之后,李瑛鸿也松了一口气,她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处理方式不符合高原的心意。而除了这件事情之后,另一个急需解决的事情就是抓获的这些人怎样处理,现在被抓获的人都被看押起来,就等着高原回来处理。毕竟这可是二万五千多人,不是一个少数,而且基本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现在代郡最缺少的就是劳动力,关着他们还要消耗粮食,因此必须尽快处理。

高原听了之后,也点了点头,道:“好吧,明天招集大家来一起商议,尽快把这一次叛乱的事情处理完。”

吃完饭之后,几个人也在一起闲谈,主要是高原和云瑶的婚事,既然两人的关系己经挑明了,而且也都同意了,当然就是宜早不宜迟,早一点把婚事办了,云瑶也好名正言顺的和他们住在一起。要知道现在云瑶在名议上,还算是姜桓武的家人。

第二天,高原立刻招集代郡的行政官员聚议,讨论这些被抓的豪强叛乱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属的处理。

经过众人的商议之后,豪强和他们未分户的直系亲属如妻子,儿女等,以及参与叛乱的豪强以分户亲属,还有一部份参与叛乱的豪强党羽,象远亲、亲信一类,都全部处斩,而豪强的从人,农户、其他参与叛乱人员的家人族人等人,全部处于苦役,年数根据其情节轻重,从三年到十年不等。而苦役的內容,以修筑代郡城的扩建为主。

处理的方式确定了之后,剩下的就是对抓捕人员进行审讯分辩,那些人该抓,那些人该罚做苦役,做多少年的苦役,都要有一个明确的分别,这件事情就交给申慎负责。

另外,没收了豪强的产财之后,一共查操出田地约有近一百五十余万亩,现在有燕国迁移过来的百姓进行耕种,但这批土地怎样处理,现在也要有一个决定。

对这一点,高原早有考虑,因此也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将其中三十万亩田地拿出来,做为官府的公田,租给无田的百姓进行耕种,其他全部份都分给武安军的常规士兵。

在周朝建立的时候,是实行井田制,所有的井田都是公田,归国家所有,并由国家分配给臣下、国人耕种,并向国家交纳税赋,公田不能卖买,而且每隔若干年之后,再进行一次重新分配。井田以外,新开垦的田地就是私田,私田归个人私有,不用重新分配,可以自由实买,也不用交税的。

因此后来官员、国人纷纷开垦私田,而不理公田,再加上农业技术的提高,私田越来越多,甚致超过了公田,而且公田的收入也在不断的减少,后来各诸候国家索性不论公田私田,都进行征税,有的国家甚致取消了公田私田的分别,把所有的公田全部都私有化,但也有国家还保留着一部份公田,做为国有的财产,招人耕种。

而到了后来的朝代,公田渐渐由国有财产,转化为皇帝的私有财产。而公田的收入则算是皇帝內府的私房钱,另外也是皇帝用来封赏臣下,以级分封皇族弟子的来源,尽管和以前相比,公田的数量相比于私田,己经大大减少了,但仍然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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