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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遭了“天谴” (1 / 3)

村里的乡亲经常拿温家人开玩笑,跟温家人关系真好的几乎没有,此时虽然好奇,却又不敢上前询问。

还是村里嘴最能叭叭,喜欢开人玩笑的蔡婶子第一个开的口。

“谁说鱼是我姐买的?这些鱼都是我姐抓的,我姐是最厉害的!”温离不服气了。

蔡婶子不信:“抓的?温宁能那样厉害抓到一木桶的鱼?”

温宁笑呵呵的,倒也不解释:“不管我怎么得到的这些鱼,但现在鱼在我家桶里,就是我的。”

大概是有蔡婶子第一个开口带头,又有几个妇人对温宁这一大木桶的鱼发表了意见。

其中王春苗的娘王凌氏最不要脸,“温宁说的对,不管怎么样,鱼在温家的木桶里就够了。不过这么多鱼,温家才六口人,吃不完吧?到时候鱼都死了可就不新鲜了,多浪费。”

“我家春燕跟温实可是说了亲的,温宁可不要忘记了咱们两家亲家的关系,记得多走动走动。”

王凌氏这话一出,连蔡婶子都沉默了,只剩下几個跟她同样不要脸的婶子,七嘴八舌的,在替温家分配这一大桶鱼。

温宁翻了个白眼,没接王凌氏的话茬,用手挥开对方,让她别挡路,继续回家去。

这个王凌氏不说,她倒是还没想起来。

王春苗的姐姐王春燕,跟她大哥温实有婚约。

这桩婚事还是温老爹在的时候,两家定下的。

话说温实已经十八了,王春燕也已经十六,八年前订的婚,两人本该早成了才对。

只是温老爹应召一去不归,王家起了旁的心思。

当初两家的婚事,谈妥了,给八两银子的彩礼,但现在王家开口要十五两,又是嫌弃温实没有自己的小屋,到时候夫妻两没地方住。

温实没有独立的房间这个理由温家认了,温苏氏本来是想花点银子在西边再加盖一间屋子给温实娶妻用。

但王家要的十五两银子彩礼钱,就太过分了。

谷雨村本就穷,就算是杏花镇上,八两银子的彩礼,也是够丰厚的了,王家想要十五两,不过就是见温老爹没了,一个家没有了顶梁柱,看不上温家,刻意刁难。

却又舍不得到手的八两银子彩礼钱,以及王家主动退婚,对家里的名声不好听,要摊上一个嫌贫爱富的名头。

但如果这桩婚事是温家退婚,那除了王春燕的名声不好听,最起码王家会摘个干净。

不仅如此,八两银子的彩礼钱,他们也可以名正言顺的昧下。

毕竟他们家姑娘被耽误了青春,还失了名声,总要有点补偿。

王家的算盘打的哗哗响,气的温苏氏新房间也不盖了,那就拖着!

看是他王家的闺女等不及还是他温家的小子等不及!

可惜啊,温苏氏还是不知道,有些父母,并不如她那样,拿孩子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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